5月起商品房須明碼實價標售
2011-03-22 (11:39)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實行一套一標價,同時明確標明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任何未標明的費用。商品房銷售價格明碼標價公布後,可以自行降價,打折銷售,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備案。

        根據《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文件要求,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發改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商品房銷售領域的價格行政執法,加強市場檢查,嚴懲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明碼標價不規範,或利用標價進行商品房銷售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透露,全國價格監督檢查隊成員多達3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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