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吳邦國說,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各方面長期共同努力的結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不斷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著力提高立法質量,為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國務院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法律實施的需要,依法及時制定行政法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結合本地實際,依法制定大量地方性法規,為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作出了重要貢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廣大人民群眾和專家學者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立法工作,為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貢獻了智慧和力量。
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黨中央的領導下,成功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立法路子。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開展立法工作,僅僅用幾十年時間就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立法任務之重世所罕見,克服困難之多前所未有,成績來之不易,經驗彌足珍貴。
這當中最重要的經驗有這麼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