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無牌進行受規管活動罪成
2011-03-10 (18:33)
東區裁判法院今天裁定,何家灝及楊凱帆無牌經營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的業務,並就該無牌業務發出廣告,共十項罪名全部成立。
何及楊均承認控罪,各被罰款7500元,並須繳付證監會的調查費。
在2010年6月至8月期間,何及楊無牌經營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的業務,同時在互聯網發出宣傳有關服務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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