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一業主屢違僭建判囚1月 |
2010-12-27 (10:01) |
一名業主由於屢次沒有遵籨屋宇署發出的命令,清拆其處所上的僭建物,月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即時入獄一個月。 屋宇署人員於07年到觀塘雲漢街一棟樓宇地下 的一個單位視察時,發現該單位內搭建了一個閣仔,有關 工程事先並無獲得屋宇署批准,違反了《建築物條例》,屋宇署遂於07年4月發出清拆令。 由於命令限期過後,業主仍未清拆有關僭建物,屋宇 署遂向有關業主提出檢控。該名業主於09年1月因 未有遵從清拆命令,又無合理辯解,被法庭判處有罪,罰 款港幣46800元。該名業主其後仍沒有將違例搭建 的閣仔清拆,屋宇署於是在今年4月再次提出撿控;該名業主於11月被法庭定罪並判處即時入獄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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