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航空公司調高燃油附加費
2010-12-20 (15:15)
民航處批准三家航空公司,包括全日本航空、國泰航空和新加坡航空調高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新收費有效期由明年1月1日至1月31日。

        新獲批准徵收的附加費水平,短途航班最高為129元,長途航班最高為621元,加幅分別為8%及10%,有關附加費是以發出機票日期為準。

        客運燃油附加費是在航油價格出現波動時,幫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的額外經營成本。作為香港的民航當局,民航處按照有關的雙邊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審批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費申請。

        民航處定期審批航空公司的客運燃油附加費。上一輪的附加費申請是在11月底審批。當時獲批准徵收的附加費水平,短途航班最高為120元,長途航班最高為566元。
 
相關新聞
英航增長途航班燃油附加費 2010-12-17 (06:27)
立會討論的士申請落旗加2元 2010-12-17 (09:54)
三航空公司調高燃油附加費 2010-11-19 (15:11)
11航空公司涉操控貨運價格罰款 2010-11-10 (09:53)
三航空公司調高燃油附加費 2010-10-21 (15:07)
華航、星航、國泰、長榮等均在被告之列 集體訴訟控航空公司 2010-09-29 (06:57)
華航操控價格罰4000萬美元 2010-09-28 (08:47)
三航空公司調高燃油附加費 2010-09-21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