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星航、國泰、長榮等均在被告之列 集體訴訟控航空公司 |
2010-09-29 (05:54) |
(三藩市 )(本報記者施秋羽三藩市報道)根據聯邦司法部的聲明指出,中華航空公司向聯邦法庭認罪,自2001年1月起到2006年2月14日間,夥同其他航空公司操縱貨運價格,對於進出美國的部分航空貨運路線加收固定費率,當局認定此舉已經觸犯反壟斷法,將共18家涉嫌參與費率協議的起訴,華航是第17家認罪的航空公司,聲明指出,華航將面臨4000萬元的罰款。 在另外16家已經認罪、或同意認罪的航空公司包含:英國航空、大韓航空、澳洲航空、日本航空、Martinair Holland航空、國泰航空、SAS空運集團、法國航空、荷蘭皇家航空、以色列航空、LAN空運、巴西航空、盧森堡Cargolux貨航、全日空、西北航空與亞細亞航空。 台北華航方面表示,2000年因為飛機燃油價格高漲,航空貨運業者必需加收貨運燃油附加費以平衡成本,但當時國際航空組織(IATA)已經停止提供一套標準貨運燃油附加費計算模式,業者只能透過參照舊模式與其他同業的價格來自行定價。 目前18家被告航空公司17家已經認罪,累積罰款金額達16億元,另外有8位航空公司主管同樣因操縱價格被起訴,其中4位已經判決必須入獄服刑。涉嫌操縱價格的官司並不止於此,一家三藩市律師行代表原告針對15家航空公司提出集體訴訟。 Moscone Emblidge & Sater法律公司代表原告Caroline Joy在本月位於三藩市的聯邦北加州法庭發出集體訴訟,認為航空公司不只操縱貨運價格,也涉嫌集體操縱一般乘客的機票價格,因自2000年起,多家航空公司都調漲機票價格,部分公司所調漲的幅度甚至一模一樣。訴狀中稱航空公司高層秘密會面商議漲價事宜,並將漲價的理由歸為燃料附加費。 此項機票費率集體訴訟,針對的15家航空公司與貨運費率訴訟的18家航空公司稍有不同,華人往返亞洲經常使用的國泰航空、中華航空、大陸航空、長榮航空、新加坡航空等均在被告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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