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務部稱扁嫂可不發監 |
2010-12-10 (11:23) |
台灣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因貪瀆弊案遭判刑確定,但台法務部長曾勇夫上午首度證實,若扁嫂吳淑珍經評估不適合發監執行,將送往相當的處所休養,「包含其住家」。 曾勇夫上午列席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時說,法務部尊重法律規定及專家評估報告兩項原則,待培德醫院與中國醫藥大學合作的醫師群專業評估,研判可或不可入監,法務部會給予尊重,人情義理應也含在評估意見中。 曾勇夫表示,若最後評估的結果不適合在監獄執行,培德病監拒絕吳淑珍入監執行,檢察官應該將吳淑珍送到醫院或其他相當的處所,「涵蓋她的住家在內」,這樣的做法有前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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