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展文事件委員會無權懲處任何人 |
2010-12-09 (09:41) |
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委員會的報告指,梁展文離職後加入新世界中國地產有利益衝突,主席李鳳英指他們不是執法機關,無權懲處任何人。有否需要跟進事件,要由相關機構決定。 李鳳英表示,委員會不是執法機關,亦不是要調查有沒有人犯法,今次調查目的主要是根據證人證供,把事件真相呈現在公眾眼前,亦就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後就業規管提出建議。 對於報告沒有對失職官員提出懲處建議,李鳳英指,這並非委員會的責任,須由政府決定。 李鳳英又重申,委員會的調查不偏不倚,在報告起稿過程中,亦有將部分內容交予當事人,對當事人提出的意見,委員會有加以討論及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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