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啟人危駕醉駕判服務令 |
2010-11-03 (09:58) |
立法會議員霍震霆的幼子霍啟人被控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1年,並要在3個月內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霍啟人今早由母親朱玲玲陪同下到法院聽取判刑,他於較早前已承認兩項控罪。裁判官判刑時表示,相信他是真心悔過,重犯機會低。 案情指,霍啟人於7月17日清晨6時許,駕駛由父親送贈車牌號碼「HK21」價值50多萬元的名貴跑車,沿半山般咸道向西行駛,駛至彎位時失控,越線撞毀行人路一列鐵欄,意外中無人受傷,警員接報到場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發現其體內酒精含量超標逾兩倍,他涉嫌酒後駕駛當場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