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潤韜陳少文賄賂罪成判囚 |
2010-11-02 (17:16) |
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陳少文和多哈亞運健美金牌得主陳潤韜串謀行賄案,兩人上周被裁定貪污及詐騙等五罪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囚3年及16個月。 主審女法官李素蘭判刑時強調,貪污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也是文明社會不能容忍的行為。她批評,陳少文是案中主謀,利用陳潤韜渴望參賽的意圖而謀取利益。 案情指出,兩被告於06年向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蔡保羅提供1萬美元,以縮短陳潤韜停賽期,讓他可趕及參加06年多哈亞運會。陳少文另於06年至09年間,分別串同多哈亞運健美銅牌得主林文勝,健美運動員黃廣燊以相同理由向蔡保羅提供近20萬元及1萬美元利益。 陳亦於07年至去年間串同林文勝詐騙香港體育學院,訛稱林是全職運動員,使林得到60萬元精英訓練資助,但林實是兼職私人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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