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指落實限制發水需時 |
2010-10-16 (09:11) |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否認明年4月落實限制發水樓措施,是「放生」發展商。她指出,當局需要時間修改相關建築技術指引,4月實施已經是最快。 林鄭月娥表示,承認政府同發展商,在發水樓問題有不同看法。有發展商認為,投地時預了發水,但政府現在推出限制措施,批評政府不公平。林鄭月娥指,土地買賣和建築審批是兩回事,政府不會考慮發展商投地時,心中打算如何興建樓宇。 她又指,將樓宇項目獲豁免面積,限制為總樓面面積一成,並非完全科學的決定,她說根據屋宇署的研究及分析,不少項目享盡豁免面積的比率,由6%至三成不等,因此作出一成的規定。 林鄭月娥又透露,新措施除了規管停車場如何計算入豁免樓面面積外,運輸署亦即將完成檢討全港私人屋苑停車位需求。初步發現車位數目有下調空間。 當局將會根據檢討結果,進一步限制發展商建停車場的規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