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監管制年底實施
2010-10-07 (19:35)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將於今年12月31日全面實施。

        有關的生效日期公告將於明日刊登憲報,並於10月13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

        《2008年建築物(修訂)條例》、《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及《2009年建築物(管理)(修訂)規例》中的有關條文將於今年12月31日生效。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旨在簡化現行的法定程序,以提供合法、簡單、安全和便捷的方法,讓樓宇業主進行小規模的建築工程,例如裝置空調機支承架及晾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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