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收緊處理寬敞戶尺度 |
2010-10-15 (17:36) |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通過,由下月1日起,在未來兩年優處理現時寬敞戶中最嚴重的3000宗個案。這些租戶的居住密度平均每人超過34平方米,亦沒有長者或殘障家庭成員。 根據房委會制訂的寬敞戶政策和訂明的標準,住戶倘因種種原因而有家庭成員刪除戶籍,令居住面積超出標準,便須遷往其他合適大小的公屋單位。 自2007年制定一套按序處理寬敞戶的計畫以來,房屋署已解決約7800宗寬敞戶個案,其中1800宗較為嚴重的寬敞戶個案,住戶居住密度平均每人超過35平方米。發言人表示,最嚴重的寬敞戶倘若沒有可接受的理由而拒絕所有四次單位編配,房屋署便會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 房委會將於兩年後檢討寬敞戶的整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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