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研立法竊聽犯罪分子通訊 |
2010-09-28 (17:41) |
美國政府正研究立法,讓執法人員將來可以更容易竊聽互聯網上的通訊及查看電子郵件的內容,藉以加強打擊恐怖主義、各種犯罪活動或應付其他涉及公眾安全的問題。不過,這項建議一提出,馬上被多個民間組織抨擊,指當局此舉有侵犯私隱之嫌,也會加重電訊公司及互聯網服務商的經營成本。 美國官員說,互聯網科技日新月異,電子通訊和電郵都可採用先進的加密技術,令執法人員偵查案件時難度倍增。當局有必要立法,讓執法人員有更強的能力去竊聽犯罪分子的通訊。 政府打算於明年向國會提交議案,進行辯論及表決。聯邦政府官員和分析家透露,在新例之下,當局將會要求電訊商和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必須把加密的通訊內容,包括電話、電腦或電郵通訊,都預備一份純文字版本,隨時交給執法部門過目。凡是在美國提供通訊服務的美資公司或外資公司,都會受到影響。 此外,新法例又要求有關公司更改或提升它們的電腦系統,讓執法人員可以更容易竊聽目標人物在互聯網上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的通訊。 業界人士指出,除了一般的電訊公司外,某些網站例如facebook、提供網上電話服務的Skype以及提供加密電郵服務的Blackberry,都會受到新法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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