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晃女嬰李安妮致死案閩籍夫婦拒認罪明年選陪審團 |
2010-09-25 (05:19) |
(紐約 )福建籍夫婦李航彬(Hang Bin Li)及李英(Ying Li)涉嫌在2007年10月22日在法拉盛家中,大力搖晃出生兩個月的女兒李安妮(Annie Li音譯),造成腦出血和手腳骨折猝死案,今(24日)在皇后區紐約州高等法院進入最後聽證,主控的皇后區助理檢察官Bishop表示,李航彬及李英均拒絕認罪,案件最快可望在明年初遴選陪審團審訊。 李航彬被起訴二級謀殺、一級及二級疏忽殺人等重罪,最高刑期是入獄25年至終身監禁。李英被起訴疏忽殺人和失控導致兒童死亡等罪名,最高刑期是入獄15年。據代表李航彬的律師Michael Anastasiou和代表李英的Singer表示,他們的當事人均否認殺害自己女兒罪,因此決定抗辯。同時希望這件因聽證法律程序上爭辯,而造成審訊慢如蝸牛的案件早日結束。 李英在女兒李安妮意外死亡後,再度懷孕,並在2008年11月在艾姆赫斯特醫院誕下女兒,李英在生產後繼續被還押監獄,小女兒委托她的房東照顧。 據起訴書指出,案發時23歲的李航彬及22歲的妻子李英,在2007年10月22日於法拉盛友聯街家中大力搖晃當時哭泣不止的兩個月大女兒李安妮,令她出現休克,911報警系統當天晚上10時接到有初生女嬰受傷的報案電話,警方到位於友聯街夾43大道現場,把已沒有反應的李安妮送到醫院急救,醫生宣布女嬰頭顱內出血和頭骨有裂痕,手腳有骨折現象,情況危殆,醫院使用維生器替李安妮救治,數日後,醫生證實她已腦死,在李航彬夫婦同意下拔除維生器,不久宣布死亡。 經過檢屍報告,轄區109分局偵探於案發後五個月的2008年3月11日把李航彬夫婦拘捕,經過審前聽證等程序,皇后區大陪審團分別起訴李航彬及李英二級謀殺,疏忽殺人等罪名。 來自中國大陸的李航彬及李英夫婦向辦案的偵探表示,他們抱著女兒時,不小心從手中滑下跌落地上,他們當時已搶救,但發覺女兒已沒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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