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地鐵灰板刀露出褲袋 華裔裝修師傅遭開傳票 |
2010-09-08 (05:44) |
(紐約 )(本報記者杜幗睿紐約報道)警方打擊私藏槍支刀械已不是新鮮事。但近日,一位裝修師傅,僅因把裝修刀具放在褲袋裡而露出一點點,卻被警察以「私藏刀械」為名開示傳票。這位大意遭殃的黃先生,昨(6日)就此事前往福建同鄉會進行法律諮詢。 黃先生表示,事發8月31日上午約8時半。那時他正在搭乘A車,前往曼哈頓西125街的開工地點。誰知當他剛走出地鐵站,就被警察截住。原來,警察瞥到黃先生褲袋邊別著一把灰板刀。雖然只露出刀頭短短的一部分,但還是逃不過眼利的警察。隨後,任憑黃先生多番解釋,警方仍以「私藏刀械」為由,向其開示傳票,要求他在11月上庭。 根據傳票上的資料,黃先生違反的是紐約市行政法規第10-133-c,即在公共場所,於衣物手袋之外攜帶並展露刀械。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達300元罰款,或15天的拘留,或兩者皆有。據悉,目前紐約市五大區的警方,正嚴厲執行此一新通過的法例,旨在打擊非法攜帶武器,減低罪案率。怎料對類似黃先生的人士而言,卻枉吃罰單,頗有矯枉過正之嘆。 專業律師戴禺則指出,由於事後警方並無拍照或打指紋,黃先生所觸犯的僅是行政法例,而非刑事。他建議黃先生,日後應把刀具放在手袋內,不應將其展露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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