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送外賣月內兩遇劫重傷 華漢欲搬家憂違約求助律師
2010-09-08 (05:45)
(紐約 )(本報記者杜幗睿紐約報道)布朗士區治安一向堪憂。近來,一名在該區經營中餐館的業者陳先生,其兒子更是一個月內在送外賣時遭遇兩次打劫,重傷待癒。陳先生意欲搬離該區,卻面臨違反租約的處罰,兩難之中,昨(6日)前往福建同鄉會進行法律諮詢。

         陳先生表示,他的中餐館位於布朗士區的聖約翰大道(Avenue St. John)上。陳家才在這裡經營了兩個月,他24歲兒子在送外賣時,就已經被搶劫了兩次,分別是在7月28日的晚上9時,和8月30日的白天。

         陳先生說,匪徒都是非裔或西裔的強壯男子,他們出手很狠。第一次就用鐵棍之類的重物,打到陳先生的兒子胸部、臂部多處受傷。第二次更是用腳把他踩到地上,要不是其中一個西裔男子說了一句「饒了他吧,不必把他打死」,陳先生的兒子恐怕兇多吉少。而且由於沒有醫療保險,陳家支付的醫藥費達8000多元。

         陳先生表示,事發後馬上向轄區的40分局報案,可警察的態度是愛理不理的,即使抓到其中一個打人的西裔男子,也沒有落供。「看上去警察是要等到打死人了才會管。」

         所謂事不過三,陳先生說實在不想在該地點經營下去了。據了解,餐館老板是陳先生的親戚,由於回大陸去了,才由陳先生一家代為看管。陳先生為此也在餐館附近租了一間柏文,給了1000多元的押金,還與白人房東簽了一年的租約。現在才住了兩個月便要搬走,陳先生正為面臨違約的處罰而煩惱,更怕因此而惹上官非。

         專業律師戴禺表示,陳先生應以家人安全為重,不必為了違反租約而過慮。基於追討賠償的難度比較高,房東起訴租客提前結束租約的機率相對較少,陳先生損失的可能僅會是一個月的押金。而且,戴禺也建議陳先生應向餐館老板索要工傷賠償,而不要因為情面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