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籲投資者作決定前應理性分析 |
2010-08-31 (17:57) |
證監會呼籲投資者作投資決定前,應進行理性分析,不受任何優惠或贈品所左右。 證監會在「學•投資」網站刊發的最新一期的《慧博士專欄》,講述禁止以贈品推廣投資產品的新規定。 這是證監會為加強投資者保障而推出的措施之一,由2010年9月4日起,中介人不可利用贈品來推廣投資產品。在新措施下,投資者可不受任何推廣所影響,從而專注考慮投資產品的特點及風險,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 不過,中介人仍可提供收費折扣,為客戶減低投資成本,亦可為了推廣形象、與客戶建立關係或為推廣產品以外的目的提供贈品。 證監會表示,投資者決定進行交易前,應考慮有關交易是否與自己的投資目標及風險承受能力相符,並因應個人情況了解是否適合自己,切勿為了一些附帶優惠而貿然作出投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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