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譴責新黃浦大股東實際控制人 |
2010-08-29 (15:03) |
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日宣布,對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上海新黃浦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上海新華聞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中國華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進行公開譴責。 經查明,今年4月7日上海新黃浦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召開六屆十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擬受讓大股東上海新華聞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廣銀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 新黃浦公司與新華聞4月8日簽訂《收購意向書》,確定本次股權收購價格以新黃浦公司與新華聞雙方聘請的資產評估機構確定的評估價格為準,在該關聯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的情況下,同日新黃浦公司就支付給了中國華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2.8億元意向金,造成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後新黃浦公司在監管機構監管下追回2.8億元資金,並於4月17日進行披露。 上證所表示,上海新黃浦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鋻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上證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上證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給予上海新黃浦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上海新華聞投資有限公司和實際控制人中國華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公開譴責。 上證所稱,希望新黃浦公司大股東上海新華聞投資有限公司和實際控制人中國華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上證所業務規則,並且積極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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