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原副市長涉受賄被起訴 |
2010-08-28 (16:08) |
湖南省湘潭市原副市長朱少中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茶陵縣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茶陵縣人民法院將擇日公開審理此案。 朱少中2002年12月任湘潭縣委副書記、縣長,2006年5月任湘潭縣委書記,2008年1月任湘潭市政府副市長。 經檢察機關審理查明,被告人朱少中自2005年至2007年,利用擔任湘潭縣縣長、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先後為多個房地產項目違規減免報建費共1000多萬元,涉嫌濫用職權罪。另據查明,2003年至2009年,被告人朱少中在擔任湘潭縣縣長、縣委書記、湘潭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多次收受齊某等14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63.5萬元、美元5.1萬元及價值4.2萬元的住房一套,涉嫌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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