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經營無牌旅館被罰款 |
2010-08-11 (15:35) |
一名女子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於油麻地經營一所無牌旅館,被判罰款30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人員,今年5月巡查油麻地彌敦道一所懷疑無牌旅館。調查人員喬裝客人,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該旅館一間房間,其後並發現處所內共有5間房間供出租。 根據牌照處的紀錄,上述處所在案發當日並未獲發有效的豁免證明書或牌照。因此,負責經營旅館的女子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該署會繼續致力打擊無牌旅館,以確保入住顧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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