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職員盜客700萬押後判刑 |
2010-08-11 (11:21) |
八旬退休女家庭醫生誤信相識多年的集友銀行前女客戶主任,多年來一直把戶口交予她處理,直至06年才發現逾700萬元積蓄遭對方私吞。女客戶主任較早前被裁定29項偷竊罪名成立,以及1項串謀她的好友母親洗黑錢罪成,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判刑,被告還押警方看管。至於另一名同謀,好友的母親溫潤如,因為串謀洗黑錢約565萬元,被判入獄2年1個月。 案中3名被告分別為集友銀行前客戶主任蔡玲玲(40歲)、曾於力寶證券當客戶主任的中學舊同窗廖明麗(40歲),以及廖的母親溫潤如(66歲)。蔡被控29項偷竊罪,她另跟廖和溫另共同被控一項串謀洗黑錢罪。蔡全部30項罪名成立,溫一項串謀洗黑錢罪罪成,廖則獲判脫罪。溫承諾歸還本案得益4萬元予事主獲法官接納。 法官表示,今次女事主因為健康問題,要錢醫病,揭發存款被人偷去,考慮到溫潤如願意退還所得的4萬元,而扣減刑期,判她入獄2年1個月。 案情指,40歲的被告蔡玲玲,在01至06年間,偷取事主770多萬元,期間更與好友串謀處理超過56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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