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存款免稅戶口 銀行或代解釋避罰款 |
2010-06-20 (05:06) |
(溫哥華 )(本報記者馮瑞熊報道)很多市民甚至銀行職員,對去年聯邦政府推出的免稅儲蓄戶口(Tax-Free Savings Accounts,簡稱TFSA),認識不深,以致在運作時,「超額」存款到上限是5,000元的免稅戶口,引致近日不少市民接到加拿大稅務局(Revenue Canada)發出的罰單。部分銀行現正研究受影響客戶的個案,弄清是客戶還是銀行職員出錯,如果發現錯在銀行,銀行會代客戶向稅局解釋,令客戶不需要繳付罰款。 道明宏達理財財務顧問馮卿表示,近日銀行收到不少客戶的查詢,指稱收到稅局的罰單,指他們「超額」存款到免稅儲蓄戶口。她指出,免稅儲蓄戶口是新生事物,不少市民甚至銀行職員都不瞭解其中細節。 免稅儲蓄戶口是以每個客戶作為單位,即無論客戶在一家銀行開多少個免稅儲蓄戶口,或在不同銀行有多個戶口,每年存款總額上限都是5,000元,如超出這個數額,「超額」存款每月將被罰1%的罰款。 馮卿指出,有客戶因為不瞭解,以為5,000元是按每個戶口計,以致超額存款。更有客戶把5,000元分別儲於不同的免稅戶口,譬如3,000元放在免稅儲蓄戶口內,2,000元放在免稅投資戶口內,其後由於需要投資,通過網上銀行,把免稅儲蓄戶口內的3,000元,轉到免稅投資戶口內,以為總金額未有變,未有超出5,000元的上限。 馮卿解釋說,該客戶未有通知銀行,私下把款項過戶,對於稅局來說,轉投的3,000元,會被當作是新的存款(new contribution),也是說該客戶當年的總存款額是8,000元,超出了上限,而超額的3,000元,就會被罰款。 轉賬宜通知銀行知會稅局 馮卿說,如果客戶在轉賬前通知銀行,銀行職員會替客戶知會稅局,表明這只是一個轉賬,而非新的存款,客戶免稅戶口的總額仍是5,000元,就不會被罰款。 不過,馮卿又表示,在眾多被罰款的個案中,也不排除因為銀行職員不熟悉免稅戶口的規例,令客戶被罰款。銀行方面會研究不同的個案,如果發現是銀行職員疏忽,銀行會代客戶向稅局解釋。如果是客戶本身的疏忽,銀行則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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