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倡預繳消費設「冷靜期」 |
2010-07-17 (10:31) |
香港雖然號稱購物天堂,但消費陷阱隨處可見,消費投訴屢創新高,欺騙手法更是層出不窮,而保障消費者的法規又漏洞多多,無論是香港人或遊客,隨時有機會上當。消委會表示,政府發表的消費權益立法諮詢文件,建議設七天「冷靜期」,僅限於旅遊會籍銷售及上門推銷並不足夠,認為應該將「冷靜期」擴闊至預繳消費服務。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近年接獲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有上升趨勢,今年上半年有2000多宗,而去年全年有4200多宗。她認為,除了旅遊會籍及非應邀上門推銷之外,美容、纖體、瑜伽等預繳式消費,亦都應該設立「冷靜期」,讓消費者有時間考慮清楚,因為消費者很多時都是在壓力下購買這些服務,而職員在推銷產品時,亦都會因為有「冷靜期」,而減少使用誇張失實的手法。 另外,政府推出九招十二式規管一手樓宇買賣,劉燕卿表示,如果措施成效不彰的話,會建議政府立法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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