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作海案當年三法官被停職 |
2010-05-14 (15:25) |
河南農民趙作海冤獄案,河南省高院周四宣布,給予趙作海國家賠償及生活困難補助共計65萬元。 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消息稱,當年審理趙作海案的三名法官,現在已經停職接受調查。 據新華社報道,當年趙作海案的審判長張運隨、審判員胡選民、代理審判員魏新生已經停職接受調查。停職前,這三名法官都在商丘市中院刑一庭工作。 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決趙作海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後做出裁定,核準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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