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吊銷麥勤朗牌照4個月 |
2010-05-13 (16:54) |
證監會暫時吊銷麥勤朗的牌照,為期四個月,由2010年5月6日起至2010年9月5日止。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麥在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期間:沒有向僱主披露其妻子在其公司持有戶口,而該帳戶屬與職員有關的戶口;透過該帳戶為其妻進行全權委託交易,但事先沒有取得其妻的書面授權,亦沒有向僱主披露有關該帳戶的全權委託授權事宜;及沒有就其妻的買賣盤指示備存紀錄作審計用途。 證監會釐定罰則時已考慮到所有情況,包括麥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以及由於證監會的調查行動,麥就其牌照轉移隸屬關係的申請已受影響。 證監會將繼續採取行動,對付那些沒有披露秘密帳戶的持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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