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再指TigerAsia涉內幕交易申請頒令禁在港進行交易 |
2010-04-26 (16:50) |
證監會申請法院頒令禁止Tiger Asia Management LLC(Tiger Asia)在香港進行任何上市證券及衍生工具的交易。證監會繼去年指稱在紐約經營的資產管理公司Tiger Asia涉嫌曾進行內幕交易後,再就Tiger Asia涉嫌進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銀)股份的內幕交易,申請上述頒令。 這是證監會首次尋求法院頒令禁止某家公司在香港市場進行交易。 證監會亦就先前對Tiger Asia及其三名高級人員Bill Sung Kook Hwang、Raymond Park及William Tomita(統稱Tiger Asia及三人)展開的法律行動作出修訂,當中加入上述的新指控,並同時申請凍結Tiger Asia另外一筆總值達860萬元的資產,該數額為今次其中一項指控中推算Tiger Asia涉嫌從有關交易所賺得的利潤。 證監會於2009年8月向Tiger Asia及三人首次展開法律程序,就Tiger Asia在2009年1月6日進行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行)股份的交易,申請法院頒令凍結Tiger Asia總值2,990萬元的資產。 在今次有關中銀股份的個案中,證監會指稱:Tiger Asia曾獲預先通知並獲邀參與UBS AG(瑞士銀行)及蘇格蘭皇家銀行分別於2008年12月31日及2009年1月13日進行的兩宗中銀股份配售;Tiger Asia其後獲提供兩項配售的詳情;在此之前,Tiger Asia已獲通知並同意這些詳情屬機密及股價敏感資料;Tiger Asia亦同意,接獲這些資料後不會進行中銀股份的交易;Tiger Asia在瑞士銀行於2008年12月31日配售中銀股份前,沽空了1.04億股中銀股份,推算從中賺得利潤860萬元;及Tiger Asia在蘇格蘭皇家銀行於2009年1月13日配售中銀股份前,沽出了2.56億股中銀股份(當中2.51億股為沽空股份),估計Tiger Asia因此虧損約1,000萬元。 證監會指上述中銀股份的交易構成內幕交易。 法院稍後會聆訊證監會早前向Tiger Asia及三人提出涉及建行股份交易的類似指控,屆時將在同一法律程序中聆訊今次的新指控。案件現正排期聆訊。 此外,證監會同時要求法院頒令,指明若裁定有關交易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法院將飭令有關方面解除交易,使受影響的交易各方回復至交易進行前的狀況。證監會申請凍結上述數額的資產,旨在確保假如法院作出頒令,會有足夠資金應付回復原狀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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