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吊銷陳鍾元牌照六個月 |
2010-05-06 (17:29) |
證監會暫時吊銷陳鍾元的牌照,為期六個月,由2010年5月5日起至2010年11月4日止。 這項紀律處分行動源於證監會的調查,當中發現陳容許另一家經紀行的持牌代表即其友人鍾昕,透過陳的一名客戶的帳戶進行個人交易,但未事先獲得以下的授權和准許:按陳的僱主的政策所要求,由該客戶發出的書面授權;及按《操守準則》所要求,由鍾本身僱主給予的書面同意。 因此,陳的行為協助了鍾向僱主隱瞞個人證券交易。 證監會早前已表明,證監會將會毫不猶疑地對操作或協助操作秘密帳戶的持牌人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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