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良局每年500萬支援家暴受害者 |
2010-05-05 (13:02) |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社署每年撥款約500萬元予保良局,營辦「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計劃」,他指撥款予單一機構為家暴受害人提供服務有利統籌。 張建宗表示,社會福利署透過公開邀請非政府機構遞交營辦「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計劃」服務建議書,選出由保良局負責營辦支援計劃。在挑選營辦機構時,社署採用了質素評估方法,考慮了多項因素。社署認為由具備上述經驗及能力的一間非政府機構提供這項服務,可讓有關機構全盤地統籌和管理支援計劃的運作,並能更有效地運用相關的資源和調配人手,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適切的服務。 他指,社署會每年撥款約500萬元予保良局營辦支援計劃,為虐待配偶及虐待兒童個案的受害人,包括正進行司法程序的受害人,提供相關的司法程序和社會支援服務的資訊,以及情緒和其他支援服務。支援計劃並會透過動員義工為受害人提供合適的支援服務。鑑於服務津助是以整筆撥款模式提供,保良局可靈活地調配適當人手以提供服務,確保服務質素和應付服務需要。社署會根據《津貼及服務協議》中訂明的服務量指標與服務質素標準訂明的要求監督有關服務。 張建宗稱,這項計劃服務範圍涵蓋全港,保良局會在全港不同的區域提供多個服務點,以方便家庭暴力受害人獲取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