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違安全例被罰款二萬 |
2010-04-15 (16:41) |
協發裝修工程公司和中山棚業有限公司因違反《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各被判罰款二萬元。 案情涉及一宗在去年8月4日於觀塘一個維修地盤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拆卸外牆的懸空式竹棚架時,從高處墮下死亡。 根據《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38B(1)條及38B(1A)條規定,承建商須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該地盤內有任何人從高度不少於兩米之處墮下。承建商如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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