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動議每年檢討最低工資 |
2010-04-13 (11:34) |
立法會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委員會一致通過動議,要求規定日後成立的法定最低工資委員會,每年檢討一次最低工資水平,以符合社會的變化。 會上多名勞工界議員,均認為應定期檢討最低工資水平。自由黨張宇人促請訂明委員會的代表組成比例,過於彈性可能失去均衡參與的原意。 職工盟李卓人認為,應該在法例列明要每年檢討最低工資水平一次,以免工資水平與經濟狀況脫節,並批評最低工資委員會透明度不足。勞聯李鳳英亦指,最低工資應與公務員薪酬調整一樣,訂立調整的機制。 勞工處副處長黃國倫表示,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將會建議最低工資幾時檢討一次,但認為香港屬於外向型經濟,且是首次推行最低工資,應該留有彈性,毋須寫明何時檢討一次。 工聯會立法會議王國興指出,政府在「就業導航計劃」上定出月薪6500元左右的水平,時薪約為33元,與勞工界要求最低工資水平相若,質疑政府是否早有立場,希望政府公開釐定準則,以助勞資雙方就首個最低工資水平,縮窄分歧。 黃國倫回應,將「就業導航計劃」的月薪,訂在6500元,旨在鼓勵低薪巿民就業,與最低工資是兩回事,強調政府心中並無一把尺。 自由黨議員劉健儀認為,當局如何確保勞工、商界、學術代表均衡參與,因為即使經濟學者對最低工資立法,也有不同意見。工聯會葉偉明質疑委員會有官方代表,與英國做法不同,擔心他們的身分及取向將影響委員會工作。 黃國倫回應,本港經濟情況與英國不同,本港各個專責委員會有官方代表亦是慣常做法。至於學術界代表,當局會以相關學術範疇的學者出任,但不會硬性規定是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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