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試點項目申請程序》公布
2010-04-15 (10:27)
《粵港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試點項目申請程序》今日公布,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發言人表示,粵港兩地通過對電子簽名證書(或數碼證書)的互認,可以推動兩地電子信息的安全可靠交換,促進兩地電子交易的快速發展。

        粵港兩地的認可電子簽名認證機構及其合作夥伴,可按今日公布的《申請程序》提交申請。

        《申請程序》是根據於去年6月簽訂的《粵港兩地電子簽名證書互認的框架性意見》制訂。按這程序,兩地認可電子簽名認證機構可主動選擇合作夥伴,共同挑選使用電子簽名證書的跨境服務,聯合申請將該服務加入試點應用範圍。「粵港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試點工作組」將讓符合準則的服務成為試點項目,向該項目發放「試點標誌」。
 
相關新聞
議員批評預算案沒回應基層訴求 2010-04-14 (16:18)
人民幣離岸中心可提升港競爭力 2010-04-10 (11:38)
政府預留300萬宣傳補選 2010-04-08 (10:44)
工總歡迎粵港簽署合作框架協議 2010-04-07 (17:36)
曾蔭權指粵港協議開啟內地發展鑰匙 2010-04-07 (10:55)
粵港簽署合作框架協議 2010-04-07 (10:13)
曾蔭權赴京出席粵港協議簽署儀式 2010-04-06 (18:42)
特首明赴京簽粵港合作框架協議 2010-04-05 (11:41)
何厚鏵指責任重大 2010-03-13 (12:04)
何厚鏵當選全國政協副主席 2010-03-13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