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明赴京簽粵港合作框架協議 |
2010-04-05 (11:41) |
行政長官曾蔭權明日率領高官前赴北京出席「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框架協議」)簽署儀式,並於9至10日到海南省出席博鰲亞洲論壇2010年年會。 「框架協議」是首份獲得國務院批准、粵港兩地之間簽署的綱領性文件。「框架協議」把《珠江三角洲地區改 革發展規劃綱要》中關於深化粵港合作的宏觀策略,轉化 為具體政策措施,並為爭取把有關內容寫進國家「十二五 」規劃奠定基礎。 4月7日,曾蔭權及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將會 在國家領導人見證下,在人民大會堂簽署「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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