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拘20非法勞工 |
2010-03-18 (13:56) |
入境事務處昨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一項代號名為「曙光行動」的打擊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5名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同時在另一個跨部門的聯合行動中,共有12人被捕。 「曙光行動」於昨日上午11時至下午8時30分進行,共搜查了18個目標地點,包括酒樓、餐廳、理髮店、零售店鋪、裝修單位、蔬菜批發工場、貿易公司及腳底按摩中心等,在行動中,共拘捕了5名非法勞工及3名涉案僱主。被捕的5名非法勞工為2男3女,年齡介乎19至44歲,其中1名女子持有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 此外,入境處聯同勞工處於昨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展開聯合行動,執法人員共搜查了新界區9個目標地點,包括酒樓、餐廳、食品雜貨店及零售店鋪等,在行動中,執法人員共拘捕了5名非法勞工及7名涉案僱主。被捕的5名非法勞工全為女性,年齡介乎21至33歲。所有涉嫌違反逗留條件人士現正被羈留調查。 入境處發言人稱,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35萬元及入獄3年。 發言人亦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接受僱傭工作,開設或參與業務,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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