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單位擬禁煙 南灣社區意見不一 |
2010-02-02 (05:57) |
(三藩市 )(本報訊)聖他克拉縣正在討論的公寓單位禁吸煙令,在社區引起不同反響。 70棟公寓大樓業主反對 該禁煙令由縣參事伊戈(Ken Yeager)提出,獲得了環保人士以及一人之外所有縣參事的支持,但法令覆蓋的聖縣未建市地區的70棟公寓大樓業主、物業經理乃至煙民住戶等,均對此表示反對。 伊戈的禁煙令只涉及五個或以上單位的公寓大樓。他在本周以候任縣參事會主席的身分發表縣情諮文時透露該構想以及其他十多項建議法案。他稱,縣政府2010年的工作目標是推動經濟健康發展、居民身體健康和環境健康。 他還提出加強現有的禁煙法令,在縣立公園禁煙和仿效三藩市禁止藥店出售香煙。加州現行法律對市內公共場所禁煙。 呼籲想一想二手煙遺害 如果該項公寓禁煙令得到通過,聖他克拉縣將和加州多個城市和縣政府一樣,跟隨中半島小城貝蒙(Belmont)年前首創的多單位房屋室內禁煙令,加強對二手煙的控制。 現年57歲的伊戈曾是煙民,他從16歲起吸煙,到20多歲已經每日吸兩包香煙,後來他發現自己鍛煉時呼吸不暢,在37歲時成功戒煙。 他稱,公寓禁煙令主要針對的是二手煙通過公寓牆壁和天花板滲入,影響到其他住戶的現象,「想一想二手煙的危害,令人患上哮喘、肺癌,如果能夠阻止這一情況,為什麼要讓其他人受害呢?對兒童的危害尤其大。」 是否禁煙應由業主決定 聲言「完全支持」該禁令的縣參事尼斯(Liz Kniss)認為:這是好主意,但預期遇到反對,我們會聽到有關居民自主權等爭議。 縣參事考迪斯(Dave Cortese)稱基本上同意禁煙,但不會支持該法案,他的家人在聖荷西擁有公寓物業,他認為是否禁煙應由業主做決定,「這是基本的物業權的問題。」 加州公寓協會三縣分會行政主任侯活(Joshua Howard)也持同一立場,該會代表了聖他克拉縣、聖他告魯茲縣和聖馬刁縣3,000棟公寓大樓業主和經理,他說:「我們認為政府不應該告訴我們在家裡該怎麼做,或者告訴業主物業內哪些行為屬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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