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上月批出34份建築圖則 |
2010-01-26 (11:48) |
屋宇署於2009年12月共批出34份建築圖則,其中港島12份、九龍10份及新界12份。上述批出的圖則包括15項住宅及商住發展、6項商業發展及13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則有24個,這些工程完成後將提供可作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共129,471平方米,涉及單位929個,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達72,145平方米。另外,本署亦接獲22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屋宇署同時發出16份入伙紙,包括港島1份,九龍4份及新界11份。其中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有76,001平方米,共391個單位;而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則為50,698平方米。 去年12月份新落成樓宇的報價總值約為34億元。 此外,本署並批准8項拆卸樓宇工程,涉及八幢樓宇或其他建築物。 該署於去年12月接獲1,964宗有關違例建築工程的投訴,並發出1,296個違例建築清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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