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申訴專員9個月處理近千個案 |
2010-01-23 (05:44) |
(多倫多 )(本報記者)多倫多市申訴專員昨日發表首份周年報告。報告指出,申訴專員辦事處去年四月成立後,在9個月內共接到逾千宗投訴及查詢,當中近91%已獲處理結案。被投訴最多的三個市府部門組別,分別是市政牌照和標準部、收費和收稅部門與及多倫多社區房屋公司。 申訴專員基爾(Fiona Crean)表示,申訴專員辦事處成立第一年內,專注回應個人投訴,今年方向也會相同。但她說,申訴專員辦事處亦希望可開始進行系統性的調查工作,去探討一些可對很多人構成影響的重複性問題。要啟動這方面工作,申訴專員辦事處當然需獲更多資源的支持。 基爾的報告指出,在申訴專員辦事處首9個月運作期間,共接到1,057宗投訴及查詢個案,當中958宗已獲處理結案,其餘99宗尚在處理中。申訴專員辦事處亦曾就六宗個案展開調查,其中兩宗已結案,另外四宗未結案。至於公眾投訴及查詢的方式,59%來自電話、26%來自電郵、5%來自信件、5%是親身到申訴專員辦事處、2%來自傳真、3%是用申訴專員辦事處互聯網址報告。 報告又指出,公眾投訴的三大問題,包括市府顧客服務、當局一個決定或決策帶來的不利影響或結果、當局與一名市民溝通不足或不當。而遭投訴最多的三個市府部門組別,就分別是市政牌照和標準部(Municipal Licensing and Standards)、負責收費和收稅的財政部(Revenue Services)與及多倫多社區房屋公司(Toronto Community Housing Corporation)。 投訴多不反映部門服務差 但基爾強調,個別市府部門組別遭投訴的次數,並不反映該部門組別的服務質素。真正考慮關鍵,在於該部門組別怎樣去回應他們接到的投訴。基爾的報告表示,曾對市府29個市政部門組別作檢討,當中13個部門組別具備對外公布的健全投訴系統,7個部門組別雖有健全投訴系統卻沒對外公布,9個部門組別投訴系統均有不足或沒有向申訴專員提供有關資料。 此外,報告發表統計數據顯示,申訴專員接獲最多投訴及查詢(25至32宗)的選區有五個,包括第10區(York Centre)、第15區(Eglinton-Lawrence)、第20區(Trinity-Spadina)、第22區(St. Paul's)及第28區(Toronto Centre-Rosedale)。申訴專員接獲最少投訴及查詢(1至8宗)的選區有六個,包括第2區(Etobicoke North)、第33區(Don Valley East)、第37區(Scarborough Centre)、第39區(Scarborough-Agincourt)、第41區(Scarborough-Rouge River)及第42區(Scarborough-Rouge River)。 基爾在報告中亦向市議會提出兩項建議。第一,市府應確保每一個與市民會有直接接觸的部門組別,在今年內制訂及公布各自的投訴系統。此外,市府部門在今年內發表市民服務指標。 多倫多市申訴專員辦事處目前共有7名人員,該辦事處去年度營運預算約為121萬元。申訴專員辦事處並非市民提出投訴的第一站。市民在跟申訴專員聯絡前,應先跟市府有關部門尋求解決辦法。如問題仍未得到協調,申訴專員是市民提訴的最後單位。公眾要了解更多有關申訴專員辦事處運作的資料,可瀏覽http://www.ombudstoronto.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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