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打瞎巴士司機 多市男子判囚11年 |
2010-01-10 (05:13)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多倫多23歲男子查默斯(Malcolm Chalmers)2005年開槍射傷多倫多公車局(TTC)司機佩雷拉(Jaime Pereira),並導致後者差不多失明。查默斯周五在安省高等法院判刑聆訊上懇求佩雷拉原諒他。 查默斯在庭上讀出一份手寫聲明時表示:「他們經常認為你是無辜的巴士司機,在該次駁火過程中受傷,但你應該獲讚揚為一名無辜英雄,在履行職務時顯示無比勇氣。」 他去年11月被陪審團裁定使用武器嚴重襲擊他人罪名成立。 查默斯續稱:「最糟糕的是,你受了傷,而你的一生因為做著正確事情但完全被改變過來。」 佩雷拉其後在庭外表示:「我欣賞他的做法。很高興他終於承認了。」佩雷拉補充指出,查默斯的悔意看來出於真心。 但佩雷拉同時表示,對於他最終會否原諒查默斯,目前「言之尚早」。查默斯2005年10月15日那天開槍射向一架TTC巴士,一粒子彈穿過佩雷拉的面,導致佩雷拉差不多喪失全部視力。 槍手向「無辜英雄」致歉 周五較早時候,佩雷拉在庭上讀出受害人影響陳述(victim impact statement)。45歲的佩雷拉表示,該次槍擊事件不單奪走他的視力及駕駛能力。 他並且喪失嗅覺、出現偏頭痛、面部痛楚從未間斷,以及擔心年紀漸大之後將會失去全部視力。佩雷拉又指出,他對於再不能駕駛巴士感到遺憾,因為那是他熱愛的事業。 他表示:「駕駛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不論是駕駛巴士、家庭汽車又或自己那部仍泊在車房的跑車。」佩雷拉不願賣掉他的跑車,他指出:「那是我身體一部分。」 法官伊華斯卓克(Eugene Ewaschuk)判處被告查默斯入獄11年,但可扣除兩年的判刑前拘禁。該名法官表示,TTC員工及乘客均容易受到持有武器的罪犯的傷害,他們必需獲得保護。 控方律師利維(Joshua Levy)要求法院判處查默斯入獄12至14年,藉以帶出譴責及威懾的信息。 辯方律師克里默(Mary Cremer)要求法官判處她的當事人10年刑期。克里默在庭上表示,育有1名6歲兒子、本身擁有第10班教育水平的查默斯在拘禁期間養成閱讀及寫作興趣。 查默斯使用的那支手槍,最少涉及多5宗槍擊案件,當中包括1宗謀殺案。 佩雷拉現時仍在TTC任職,擔任行政工作。 查默斯仍然面對杜咸區多項其他控罪。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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