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在監牢裡迎接新年」 警方呼籲:喝酒不開車 |
2010-01-02 (05:27)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陳美伶洛杉磯報道)為迎接新年,洛杉磯市區多處餐館酒吧舉辦跨年狂歡派對,許多民眾更在家中邀親友跨年同歡,但民眾參加派對後的酒駕問題,卻成跨年期間的交通安全隱憂。為在新年除夕夜加強取締酒駕,洛杉磯市警局(LAPD)、洛杉磯縣警局(LASD)將從31日傍晚開始,在洛市聯合設立多處臨檢站,而加州公路巡邏警(CHP)也將加強巡邏。警方呼籲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民眾參加跨年派對應共乘、搭友人便車、商請未喝酒的親友相送,並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別在監牢裡迎接新年」。 由LAPD、洛縣警局共同設立的酒駕臨檢站,包括31日傍晚5點30分在大都會交通局(MTA)橘線公車站及北好萊塢地鐵站的Lankershim大道附近、晚間8點在好萊塢大道及Las Palmas路交口等處。 此外,CHP也將從31日傍晚六點開始,在高速公路上加強酒駕巡邏,加強巡邏行動預計持續到3日午夜。 根據LAPD公布資料顯示,洛杉磯在2008年因酒駕引發2819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傷,而上述時間內,共有7952位摩托車騎士因涉及「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駕車(DUI)」遭逮。 警方提出警告,首度觸犯DUI者,將處以一萬元罰款,駕駛也將面臨坐牢、吊銷駕照、扣留愛車等刑責;如酒駕被逮時,車上同時載有孩童,更可能面臨危害孩童安全重罪刑求。 警方除呼籲民眾勿酒駕觸法外,更歡迎民眾舉報酒駕案件,如民眾發現路上有車輛出現蛇行等危險駕駛,請儘速撥打911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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