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機夾帶紅龍闖關被補 違聯邦動物保護法遭判刑 |
2010-01-01 (05:23)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陳慧如洛杉磯綜合報道)又見走私紅龍遭判刑案例! 園林市(Garden Grove)一名亞裔男子,使用行李箱搭乘民航機非法走私紅龍,因違反聯邦瀕危動物保護法 (Endangered Species Act)而遭到判決。 法官安德森(Percy Anderson)判決35歲的武瑞奇(Ricky Vu,音譯),需服刑2年緩刑,200個小時的社區勞動服務,還要支付7500美元的罰款。其中,包含28日周一起,在家服刑半年。 今年9月28日,搭乘班機從印尼起飛到洛杉磯的武瑞奇,行李箱內的一包裝水的塑膠袋內,竟有一尾活生生的紅龍,遭到機場邊境與野生動物巡邏員的查緝。10月15日武瑞奇認罪。 紅龍係南東亞洲原生種,長度可成長到3呎,素有幸運的象徵。進口這類亞洲龍魚,受瀕危物種保護法和國際條約保護,只有在特殊理由並取得原生地許可的情況下,才能將該物種帶離原生地。目前在美國境內,有風水魚之稱的紅龍,其黑市交易價格達數千美元之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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