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或要退貨網拍及轉送 40%加人:禮物不合意 |
2009-12-29 (05:32) |
(溫哥華 )(圖文:本報記者鄭一峰)經過剛過去的聖誕節,相信不少人收了很多禮物。但在眾多的禮物中,總是會收到一些不適用;而在大減價的當天,也有消費者買了些沒有用而立即感到後悔的物品回家。有見及此,部分大型的商店都訂下規則,在周一才開始辦理退貨手續。烈治文一家電器商店Future Shop星期日在店外入口處張貼通告,指出「在12月26至27日不接受退貨、換貨和保留價格」(Returns, exchanges and price protections will not be accepted December 26 and 27)。 據瞭解,去年在節禮日後,很多店鋪也會出現大排多龍,但為的不是購物,而是退貨還款。由於近年經濟不景,大部分商店都已經將節禮日,改變成為節禮周,希望可以吸引更多市民購物。 較早前Leger Marketing公司所做的一份問卷調查表示,40%以上的加拿大市民,都會在聖誕節收到不合意的禮物。不是尺碼不對,就是顏色不好。他們會等到節禮日過去,才把禮物退回或換貨。 拒退款 嘗試要求給禮券 業內人士指出,如果公眾想把禮物退回,應保留物品的收據。如果有商店拒絕退款,消費者不妨要求該公司給予禮券,代替現款。至於其他選擇可考慮在網上拍賣,或將不合用的禮物轉送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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