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歐展開自由貿易協定談判 |
2009-12-22 (15:21) |
政府發言人今日宣布,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聯盟)同意於2010年初,就訂立雙方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展開談判。聯盟由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組成,是香港在歐洲的重要貿易夥伴。 發言人表示,香港和聯盟的自由貿易協定會讓香港商界在聯盟市場,享受更佳的市場准入機會,並令香港在貿易、收入和就業方面受惠。 香港與聯盟的雙邊商品貿易持續強勁增長。2004-2008年期間,雙邊商品貿易總額年均增長15.6%。去年香港與聯盟的雙邊商品貿易總額約720億元,聯盟在該年為香港的第11大貿易夥伴。 有關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涵蓋範圍廣泛,並以貿易及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為重點。談判主要會涵蓋下列範疇: (1)撤銷所有工業貨品的關稅,並免除或減少農產品的關稅; (2)放寬非關稅壁壘,包括技術性貿易壁壘、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反傾銷、保障及補貼措施; (3)訂立簡單和具透明度的產地來源規則及清關程序,以促進雙邊貿易; (5)開放服務貿易;以及 (5)開放和促進投資。 工業貿易署歡迎各界人士,於2010年2月12日或之前,就自由貿易協定將涵蓋的範疇發表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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