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發生於2006年涉及華裔毒販的「黑吃黑」綁架勒索案,經審訊近一年後,今年9月因辯方律師患病暫停,最快可能明年2月冬奧期間恢復審訊。不過,案件停審期間有新發展,其中兩被告突挑戰警方搜查行動不合法,並指搜得證物不能作呈堂證據,但法官在10月初裁定,儘管搜查令資料有遺漏,但不影響證物的合法性。
據卑詩省最高法院文件顯示,控方指本案6個被告於2006年2月22日在本拿比綁架華裔毒販李心(Peter Sum Li)、李心當時的潘姓妻子(洋名珍尼花,Jennifer Pan)以及他們的朋友程曉(Xiao Cheng),並把三人禁錮在烈治文一幢大屋。
偽稱進口「生抽王」偷運製毒原料
6被告包括華裔男子謝一峰(Yat Fung Albert Tse),以及三個越裔男子:阮越北(Viet Bac Nguyen)、李仁重(Nhan Trong Ly)、董雄達(Huong Dac Doan)。其他兩被告是蘇爾(Daniel Soux)和范德里克(Myles Vandrick,以上均為譯音)。
現年57歲的李心,2004年7月偽裝從中國進口「生抽王」和米粉,在貨櫃偷運1,800公斤製毒原料來加,足以製造2,100萬粒搖頭丸。李心後於2007年11月定罪,判監6年。他在該案保釋候審期間遭綁架。李心當時正和潘姓女子辦離婚手續。
6被告向李心夫婦勒索300萬元,後來李心的親友在溫哥華、多倫多和中國等地,交付至少130萬元。在李心答應籌錢交付其餘贖款下,三人終在2006年3月19日獲釋。被告當時警告李心不得報警,否則對家人不利。
官稱有關證據「可靠而重要」
潘姓女子獲釋後報警,協助警方追查至烈市森尼克羅夫特路(Sunnycroft Rd.)的藏參大屋。
警方2006年3月31日持手令,搜查該幢房屋和附近一獨立車庫。在搜查令中,警方列出一系列重點搜查證物,例如用來隱藏電話號碼的電腦設備、李心的一隻估值3.7萬元名牌柏德菲臘(Patek Philippe)手錶、潘姓女子的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手袋和銀包及1,000元現金、8至10個每個估值2,000元的名貴手袋,以及一隻估值9,000元的蕭邦(Chopard)手錶等。
今年9月1日,被告蘇爾和范德里克提出法律挑戰,指警方搜查不合法並侵犯私隱。主審法官戴維斯(Barry Davies)10月1日裁定,申請搜查令的警員沒在搜查令中註明搜查有關的獨立車庫。
不過戴維斯就指出,由於有關證據「可靠而重要」,且已在本案開審前列為呈堂證據,基於社會利益,裁定這些證據依然有效。
本案辯護律師唐納森(Ian Donaldson)患了胸膜炎,令本案審訊暫停。
贖金破加國紀錄 迄未起回
李心、李心前妻即洋名珍尼花(Jennifer)的潘姓女子,以及他們的朋友程曉,2006年2月在李心位於本拿比鐵道鎮(Metrotown)柏文住所,遭6個男子綁架並勒索300萬元,而受害人據稱已經支付至少130萬元,這令本案支付的贖金,打破加國歷史紀錄。
據瞭解,儘管涉嫌與本案有關的疑犯都已落網,但警方並未能追查到逾130萬元贖款的去向。
另外,據房地產交易紀錄顯示,案中用作藏參地點的該幢烈市獨立屋,建於1997年,原本由一家公司擁有,但已經於2007年9月21日,以1,188,000元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