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維持恐案原判 下令前女民權律師入獄 |
2009-11-19 (05:37) |
(紐約 )(美聯社紐約17日電)聯邦上訴法院17日宣布,維持對一名被剝奪律師資格的女民權律師的原判,下令該律師開始入獄服刑。該律師因在兩名恐怖分子之間傳遞訊息,被判兩年以上監禁。一名法官認為判該律師兩年多監禁的處罰太輕,因為她的翻譯也被判入獄20個月。 70歲的前民權律師琳妮.史都華(Lynne Stewart) 2006年被判刑後,一直因為上訴未入獄服刑。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的3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小組,在聽證結束後於17日公布了近200頁的裁決書,距離該案最初的判決幾乎有兩年時間。 史都華在聯邦法院外的記者會上說:「我還要繼續抗爭下去。」她於2005年2月,因在她的恐怖嫌犯當事人之間傳送訊息,在聯邦法院以串謀、提供材料幫助恐怖分子、欺騙政府和說謊等罪名,被判入獄2年4個月。 她說:「這不是我一個人的案件。我不是刑事犯,我是在為所有律師抗爭。」 她說,現在做出這個裁決,完全是為了取悅政府,是要警告那些熱情代表關塔那摩恐怖嫌犯的律師們。這些恐怖嫌犯即將轉移來美國受審。 史都華還可以自由1天。然後當局會通知她甚麼時候和到哪裡登記入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