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下周一起駕車禁用手機通話 新法有助駕車集中精神 |
2009-10-25 (05:51) |
(多倫多 )(綜合報道)鍾絲(Attie Jones)日前駕駛期間遇上一些驚嚇情景。當鍾絲停在紅燈前等候交通燈號轉變時,她一直利用手上的黑莓(BlackBerry)智能手機發出文字短訊。到了交通燈號轉到綠色,鍾絲準備踏油行車的剎那間,一名行人就在她汽車前橫過馬路。 對於該名26歲的保險公司客戶經理而言,那一刻情景令她大吃一驚。鍾絲承認,安省政府引入禁止司機駕車期間使用手機通電話及發放文字短訊的新法例,令她感到緊張不安。該條新法例將於下周一生效。 鍾絲沉迷於使用智能手機通電話、發放文字短訊以及上網,她表示,儘管日後觸犯該條新法例人士將會被罰款最高500元,但她難以肯定那能否令自己改變有關行為。 警方預期該條新法例有助駕駛者行車期間更加集中精神,但不認為因此可以完全解決問題。 有人已經提出,若罰款未能帶來足夠成效的話,當局或可向違例者扣分。 加拿大保險局(Insurance Bureau of Canada)研究總監特倫布利(Robert Tremblay)表示,有關醉酒駕駛、佩帶安全帶、超速駕駛以及即將生效的禁止分心駕駛法例,一般都是在認為當中存在問題的共識出現後便會形成及產生。 首條配帶安全帶法例於1976年在安省生效時,情況正是如此。在1988年,4,154人在車禍中喪生。到了2008年,死亡人數降至2,800人。 特倫布利表示,儘管該段期間駕車人數亦有所下降,但其他唯一的明顯分別在於該條安全帶法例。 安省運輸廳數據顯示,在1996年,大約83.6%駕駛者使用安全帶。1997年,當局將罰則加入扣減司機2分,遵從法例人士的比率隨即升至91%。到了2004年,使用比率則為92.1%。 特倫布利指出,那並不表示罰款不能奏效,但需要更長時間才能改變駕駛者行為。(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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