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頭案精神病人李偉光 對公眾仍有巨大威脅 |
2009-09-19 (05:30) |
(溫哥華 )加國緬尼吐巴省檢討委員會在早些時候決定暫不釋放灰狗巴士斬頭案犯李偉光(Vince Li),並於周四公布決定的理由,稱李偉光對公眾「帶來重大威脅」。 去年夏季在緬省Portage la Prairie附近,李偉光竟然當著驚恐的旅客面前,揮刀斬殺正在熟睡之際的22歲乘客麥克林(Tim McLean)。但案發之後,法官於今年3月裁定,李偉光因患有精神分裂症,並不意識到自己的殺人行為,因而不負刑責。 李偉光一案後來提交緬省檢討委員會,決定是否應無條件釋放,或有條件釋放,或繼續關在精神健康設施內。 委員會於6月裁決,必須繼續將李偉光關在精神病房,直至下一年重新檢討本案。 委員會於周四公布決定的理由時表示:「若不將李偉光繼續關押在精神病院,對他進行嚴密監管,他將對公眾帶來重大威脅。無論是無條件釋放或有條件釋放對其都不合適。」 委員會最初考慮到保護李偉光的隱私權,而不公布決定的理由。但在麥克林家人等表示不滿之後,委員會決定將決定細節公開。 委員會表示,李偉光的精神狀況是委員會決定的關鍵所在,「很明顯,李偉光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且繼續顯示出徵狀。」 委員會指出,其疾病具有「出現危險行為的傾向」,並缺乏自知力。 而且,李偉光有拒絕治療的歷史,顯示「不可預測的威脅性、強迫性反社會行為。」 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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