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保健署呼籲 家屬同意捐死者器官 |
2009-09-03 (05:36) |
(歐洲 )(本報訊)英國醫學會(GMC)針對國名保健系統(NHS)醫生提出新的指導條例,要求他們例行詢問那些患有絕症或已死亡病人的家屬,了解他們是否願意將死者器官捐獻出來。該條例遭到醫生們強烈反對。 在此之前,英國的家庭醫生有權自行決定是否詢問病人的器官捐獻意願,但GMC此項執業條例的出台,將意味著詢問病人的器官捐獻意願,已成為其醫生職責的一部分。該醫療立法機構表示,此舉可緩解英國NHS器官短缺帶來的嚴重影響,雖然可能會令一些醫生面臨尷尬處境,但該做法是利大於弊的。 根據統計,英國每年有1000多名NHS病人,因為無法及時獲得器官移植而死亡。GMC的高級政策顧問Sharon Burton表示:「作為一名醫生,與病人或家屬進行這樣的對話,可能是你一生中最感困難的時刻,但毫無疑問的是,這樣的對話越多,就有越多病人會因此而獲救。」 她表示,目前英國有一些醫院已經建立起完善的體系,可在適當時候詢問病人是否願意捐獻器官,而另一些醫院卻沒有這套體系。她說:「我們的調查顯示,如果醫生們委婉提出這樣要求,病人和家屬還是願意考慮的。但事實上醫生們卻誤認為他們會拒絕,因此錯過了許多機會。」 Burton表示,英國的5萬6千名家庭醫生,應將那些患有絕症的病人作為潛在的器官捐獻者,如最近被診斷為癌症、運動神經元疾病、?亨廷頓舞蹈病(Huntington disease,HD)、以及那些可能導致猝死的疾病,如心臟病等。 英國王家醫學院的副主席Clare Gerada則對GMC的這項決定表示「不安」,她說:「這簡直是癡心妄想,除非我跟每個人都討論過器官移植的事,否則我才不會最先跟我的,比如說癲痢症患者來討論移植他的器官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