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志明殺妻案三度過堂 律師強調「自衛」 |
2009-08-29 (05:30) |
(洛杉磯 )(本報記者程嫣阿罕布拉市報道)八旬華裔老翁盧志明(James Che Ming Lu)涉嫌殺妻襲子一案,27日在阿罕布拉高等法院三度過堂。辯護律師指出將從「自衛」(self defense)殺人的角度為被告做「無罪」(not guilty)抗辯,並表示繼子曾吉來美加劇了家庭矛盾。該案下次開庭定於9月14日,並將轉移到洛杉磯市中心的刑事法庭。 今年7月26日(周日)凌晨,帕沙迪納85歲華裔老人盧志明涉嫌用短柄斧頭砍死55歲的太太盧米雪(Michelle Lu ,音譯),同時試圖謀殺在場的繼子未遂。首度過堂因辨方要求延期,二度過堂則因盧志明身體不適再度延期。 在27日的三度過堂中,心臟不適的盧志明雖然被送至阿市法院,但未能在法庭公開露面。他的3名辯護律師向法官表示被告拒絕認罪。為行動不方便的被告提供便利,下一次開庭將轉移到洛杉磯市中心的刑事法庭,屆時將討論有關保釋金的問題,可能定在200萬元。 辯護律師斯達內達(Anthony Castaneda)和傅納若 (Charles Funaro)明確指出,將為被告做「無罪」抗辯。傅納若說,被告身上傷痕累累,這說明了許多關鍵的問題。他擁有來自盧老和曾吉的證詞,有關傷痕來源的說法完全不同。他表示,蓄意謀殺(murder)的罪犯將被判處死刑,過失殺人(manslaughter)將被處以不同的刑期,但如果在「自衛」情況下,則可能被判無罪,這也將是辯方努力的方向。 曾吉的民事律師瑪柯斯(Gerald Marcus)曾指出,盧志明是趁著太太睡著後行兇。對此,傅納若表示否認,並指出,「在刑事案部分,盧志明是唯一的在場證人,」當時夫婦二人在主臥室,曾吉在另一個臥室;盧和曾之間倘若有任何沖突,都屬於民事案件部分。根據他出示的兇宅解剖圖,住宅有2間臥室以及廚房、飯廳、客廳和陽台。2間臥室並排相連,但是中間隔著屬於主臥室的洗手間。 對於家庭矛盾的根源,外界有諸多猜測,包括繼子到來造就矛盾、盧太太有外遇以及財產糾紛3個不同版本。辯方律師沒有就此具體置評,但表示,夫婦本來就存在一些矛盾,繼子的到來促使問題惡化。據悉,盧太太已擁有美國公民身分。辯護律師並指出,被告的舉動完全不像罪犯,案發後,他主動打電話報警,並有條不紊地將睡衣換成正式的衣服。 支持盧志明的親友團也在27日到庭,除了相識50多年的國語浸信會教友方康生夫婦外,還有特地從河濱趕來的謝氏夫婦。謝先生是盧志明的徒弟,10多年開始向他學藝。謝說,盧對太太很好,房子也是在二人名下;師母(盧米雪)每周6天在外做保姆,平時很難得看到她。 方康生則指出,盧一共有3個兒子,可是父子不和,同老二更是20多年沒有往來,唯一關係不錯的是老三,也就是46歲的醫師盧新民(Conrad Hsin Min Lu,音譯)。老三尚未結婚,但沒有和父親住在一起。盧新民當天也到庭,但是一言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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