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回國遭割禮 印尼家庭可申請庇護 |
2009-08-26 (06:02) |
(三藩市 )(本報三藩市訊)聯邦上訴法庭周一判決表示,住在北加州的一個家庭,因為恐懼被遣返回印尼後,其剛出世的女兒會被強迫實施割禮,因而有權尋求庇護。 位於三藩市的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庭,批判移民官員下令遣返這個家庭的決定。移民官員辯稱,女嬰被實施割禮,不會造成嚴重的傷害,所以他們決定將這家人遣回印尼。 但是上訴法庭認為,不論是何種形式的割禮,依據聯邦法庭和司法部移民法庭之前的判決先例,皆等同於迫害。 長女曾被強迫割禮 上訴法庭以3票對0票一致決議,班亞明(Bob Benyamin)、其妻子羅傑圭茲(Anabella Rodriguez)、以及3名女兒,應獲得挑戰被遣返回印尼命令的另一個機會。班亞明最年長的女兒,在1992年剛出世5天時,在其祖母的命令下,被強迫實施割禮。這家人向法庭表示,自此之後,她的私處一直隱隱作痛。 班亞明一家人在1999年合法進入美國,但在班亞明的商務簽證到期後,於2002年聲請庇護。其代表律師透露,當事人住在沙加緬度地區。 聯邦法庭曾經給予因為被強迫或被威脅實施割禮的婦女庇護。而此案的父母辯稱,如果被遣返回印尼,兩名幼女至少有一名會被強迫割禮,而當局若是只留她在美國,將其它家人遣返出境,則沒有什麼意義,所以聲請全家庇護。 移民法官之前拒絕給予這家人庇護的理由是,依據國務院的報告指出,印尼的割禮只會產生短期性的微弱痛苦,並且併發感染的可能性極低。 但是上訴法庭在判決書中指稱,依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發現,即便是最輕微的割禮,也會造成女孩或成年婦女的身心傷害,並且具有發生併發症的高度危險。 上訴法庭已經此案駁回移民委員會,由委員會判決這名女嬰是否會在印尼遭到割禮,如果是的話,該委員會須決定這一家人是否有權獲得庇護,或者將他們遣送回母親的故鄉委內瑞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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