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者無罪」美國法律不成立 留學生未修足學分或被迫離境 |
2009-08-25 (05:27) |
(洛杉磯 )(本報記者程嫣洛杉磯報道)從法律的角度而言,「不知者不罪」是不成立的,特別是許多新移民,因為對美國法律認識不夠,導致「無心」的違規而遭到「意外」懲罰。專家表示,對尚未取得美國國籍人士而言,這種懲罰很可能嚴重到失去在美的合法身分! 無故缺課或遭移民局驅逐 在國內,如果缺課最多是被老師、家長批評,怎麼到美國就變成違法了? 法律規定,持F-1學生簽證的外國留學生必須不中斷學業,並且每學期修到足夠的學分,才能維持有效的學生身分。其中,大學生每學期不得少於12個學分、碩士生9個學分。倘若因無故缺課而無法達到以上要求,有可能就會失去學生身分而被迫離境,後果不堪設想。 富樂頓州大學生事務副校長王世本指出,聯邦政府對留學生按時上課、維持有效身分有相當嚴格的規定,倘若學生無故缺課或拿不夠學分,學校必須通過SEVIS國際學生電腦監控系統據實報告。 移民律師則指出,學生缺課雖然不至於立刻引起移民局的關注,或馬上收到離境通知書,但若沒有及時和校內的國際學生事務處溝通,最終很可能導致身分「黑」掉。 第三國簽證或有去無回 在聖地牙哥州大就讀的大陸留學生小瑋想要回國過暑假,但為期一年的F-1學生簽證已經過期,若要回國必須重新簽證,這就面臨可能遭拒簽的風險。她聽說有不少同學在回國前都到墨西哥簽證,當天來回,成功率比在國內簽高;而拿好簽證再回國度假,也可以玩得更安心。然而,學校的國際學生顧問卻建議,學生最好回母國簽證。究竟如何抉擇,小瑋舉棋不定。 對此,洛杉磯移民律師許俊良表示,法律並沒有限制第三國簽證,然而在許多情況下,第三國很可能不給申請人發放簽證,屆時申請人將處於相當尷尬的境地。他本人就聽說過有人去墨西哥申請學生簽證被拒的例子,當事人的舊簽證已經失效,無法進入美國,只能從墨西哥回大陸重簽。 他說,在小瑋的情況下,由於她就讀的學校距離墨西哥非常近,成功的機率比較大,因為簽證官會比較相信她到墨西哥旅行或完成學校的功課,發放簽證自然比較寬鬆。但若有人特地從東岸跑到墨西哥申請美國簽證,就會引起簽證官懷疑,可能遭到拒簽。 除了學生簽證外,以上情況也適用於H-1B工作簽證以及其它非移民類別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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